蒋春宁律师 2005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
于2009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
于2012年取得(CPDA)国家注册投资项目分析师资格,资格证号:CGCCC01711Z1301067
2005年9月至2009年10月 山东平度市人民法院 书记员
2010年3月至2014年6月 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 律师
2014年7月至今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
担任多家台资企业、国内企业、金融机构的法律顾问,为山东省青岛市建国以来最大的聂某涉黑案主要成员进行刑事辩护。
2012年10月《利用信用卡犯罪的几个问题研究》发表于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《新时期政法工作理论创新与实践》论文集。
在2012年度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。